2021年11月24日,歐盟委員會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fā)布了委員會法規(guī)(EU) 2021/2045,修訂REACH法規(guī)附件XIV(授權物質清單)中第4至7項四種鄰苯二甲酸酯物質(DEHP、BBP、DBP和DIBP)的豁免條款。該法規(guī)自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法規(guī)修訂的內容如下:
REACH法規(guī)附件XIV第4至7項物質(即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CAS號:117-81-7)、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CAS號:85-68-7)、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CAS號:84-74-2)、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CAS號:84-69-5)),增加了新的豁免規(guī)定。屆時,這些豁免用途需在最晚申請日前提交豁免申請,否則在日落之日后將被禁用。新增加的最遲申請日期和日落日期分別如下:
對于DEHP用于食品接觸材料:2023年6月14日和2024年12月14日;
對于DEHP、BBP、DBP用于醫(yī)藥產品的直接包裝:2023年6月14日和2024年12月14日;
對于DEHP用于醫(yī)療器械:2023年11月27日和2025年5月27日;
對于DEHP、BBP、DBP或DIBP用于混合物,且任一濃度為≥ 0.1%和< 0.3%(以重量計):2023年6月14日和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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