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民航法規(guī)的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yīng)當審查鋰電池的運輸文件。 最重要的是每種類型的鋰電池的UN38.3安全測試報告。 該報告可以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測試機構(gòu)提供,也可以由具有測試功能的電池制造商提供。 如果無法提供該測試報告,民航將禁止航空運輸鋰電池。
哪些需要辦理電池運輸安全認證(un38.3)
產(chǎn)品范圍
1.各種小型二次電池(例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shù)碼相機電池,便攜式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電池,無線通信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
2.各種鉛酸電池(例如汽車起動用鉛酸電池,固定式鉛酸電池,小型閥控式密封鉛酸電池等)
3.各種一次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UN38.3測試項目及判斷測試合格標準
4.各種動力二次電池(例如動力汽車電池,電動道路車輛電池,電動工具電池,混合動力汽車電池等)
5.各種手機電池(例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包裝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shè)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nèi)。
2、除非安裝在設(shè)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 24個原電池或 12 個電池,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說明內(nèi)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yīng)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說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yīng)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試驗, 而不損壞包裝件內(nèi)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4)除非鋰電池安裝在設(shè)備中,否則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 30kg。如您有相關(guān)產(chǎn)品需要咨詢,歡迎您直接來電4000-1998-38咨詢我司工作人員,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