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電動車輛和電動自行車CE認證要求
EN 17128:2020 載人和貨物及相關(guān)設(shè)施運輸?shù)妮p型機動車輛,未經(jīng)道路使用類型批準-輕型電動車輛(PLEV)
EN 15194 自行車 電動輔助自行車 - EPAC Bicycles
EN 50604-1 用于輕型電動汽車電池
EN 62133-2 用于便攜式或輔助系統(tǒng)電池
EN61558-1 EN61558-2-16 適配器充電器
2014/30 / EU EMC 電磁兼容
2011/65 / EU RoHS 有毒有害禁用物質(zhì)
2014/53 / EU RED無線通訊指令
2006/42 / EC產(chǎn)品安全的MD機械指令 (EN60204,ISO12100,ISO13849-1,EN61558-1/2-16,EN1020)
EN17128輕型電動車輛
EN 17128:2020《載人和貨物及相關(guān)設(shè)施運輸?shù)妮p型機動車輛,未經(jīng)道路使用類型批準-輕型電動車輛(PLEV)》于2020年10月21日發(fā)布,該標準由技術(shù)委員會CEN/TC 354 負責編寫,由法國標準協(xié)會(AFNOR)持有。
EN 17128:2020適用于具有或不具有自平衡系統(tǒng)的個人輕型電動車,該系統(tǒng)全部或部分由電池電壓高達100 VDC的自給式電源供電,帶有或不帶有最高240 VAC輸入的集成電池充電器。
標準規(guī)定了與個人輕型電動車輛有關(guān)的安全要求,測試方法,標記和信息,以減少在預(yù)期使用期間(即按預(yù)期使用時和在合理可預(yù)見的濫用條件下)對第三方和使用者造成傷害的風險生產(chǎn)廠家。
EN 17128:2020標準實施時間點:
新標準的重要時間點 | |
開始生效日期(DAV) | 2020年10月21日 |
發(fā)布日期(DOP) | 2021年4月30日 |
強制生效日期(DOW) | 2021年4月30日 |
EN 17128:2020不適用于:
1. 被視為玩具的車輛;
2. 不帶座椅自動平衡系統(tǒng)的車輛;
3. 用于比賽的車輛;
4. 電動輔助循環(huán)(EPAC);
5. 打算用于醫(yī)療的車輛和/或設(shè)備;
6. 最大設(shè)計速度超過25 Km / h的電動汽車;
7. 額定電壓超過100 VDC或240 VAC的車輛;
8. 沒有車載駕駛員的車輛。
車輛類別(設(shè)計要素):
等級 | 是否帶有自平衡系統(tǒng) | 最大設(shè)計時速(km/h) | 是否帶有坐墊 |
Class 1 | No | Up to 6 km/h | No |
Class 2 | No | Up to 25 km/h | No |
Class 3 | Yes | Up to 6 km/h | With or without |
Class 4 | Yes | Up to 25 km/h | With or without |
部件的測試要求:
部件 | 測試標準 |
電池 | IEC/EN 62133-1 & IEC/EN 62133-2 |
適配器/充電器 | EN 60335-2-29 orEN 61558-1 & EN 61558-2-16 |
頭燈和尾燈 | ISO 6742-1 |
車鈴/報警裝置 | ISO 14878 |
反射鏡 | ISO 6742-2 |
頭燈和尾燈 | ISO 6742-1 |
車鈴/報警裝置 | ISO 14878 |
EN 17128:2020 測試項目大綱:
4 車輛類別
5 一般安全要求和防護措施
6 電氣元件
6.1 一般機械強度
6.2 電源開關(guān)控制
6.3 電纜和連接
6.4 耐濕性
6.5 電氣功能的抗振性
7 驅(qū)動電源管理
7.1 驅(qū)動電源激活
7.2 控制系統(tǒng)斷電
7.3 意外或未經(jīng)授權(quán)使用車輛
8 速度限制
8.1 行人模式
8.2 借助動力輔助的最大速度
8.3 反向模式
9 電磁兼容性
9.1 Emission
9.2 抗擾度
9.3 電池充電器
10 電池充電
10.3 保障和補充保護措施
11 車內(nèi)儲能
12 結(jié)構(gòu)完整性
12.2 靜載荷試驗
12.3 正面抗沖擊能力
12.4 疲勞試驗(動態(tài))
12.5 程序
13 邊緣和突出部分
13.2 鋒利邊緣
13.3 突出部分
14 移動部件
14.1 運動部件之間的間隙
14.2 運動部件的防護
14.3 折疊機構(gòu)
15 足夠的穩(wěn)定性(見 D.10)
15.1 腳踏板/甲板
15.2 車把調(diào)整
15.3 表面
15.4 制動裝置
16 存在意識
16.1 照明
16.2 提醒人員的聲音警告
17 系統(tǒng)故障和故障報警裝置
17.2 聲音/振動信號
17.3 與警告系統(tǒng)的連接丟失
18 熱表面
19 產(chǎn)品信息和標記
EN 15194自行車 - 電動輔助自行車 - EPAC Bicycles
該標準旨在涵蓋電動助力自行車在按預(yù)期使用以及制造商可合理預(yù)見的誤用情況下的所有常見重大危險、危險情況和事件(參見第 4 條)但用于無人值守車站租賃的 EPAC 自行車除外。
該標準旨在涵蓋最大連續(xù)額定功率為 0.25 kW 的電動助力自行車,當 EPAC 達到 25 km/h 的速度時,其輸出逐漸減少并最終切斷,或更早,如果騎車人停止踩踏板。
該標準規(guī)定了發(fā)動機電源管理系統(tǒng)、電路(包括用于設(shè)計和組裝電動助力自行車的充電系統(tǒng))以及額定電壓高達 48 V 直流或集成電池的系統(tǒng)子組件的要求和測試方法標稱 230 V 交流輸入的充電器。
該標準規(guī)定了公共道路上使用的 EPAC 自行車和組件的設(shè)計、組裝和測試的安全和安全相關(guān)性能要求,并制定了此類自行車的使用和保養(yǎng)說明指南。
該標準適用于最大車座高度為 635 毫米或以上且用于公共道路的 EPAC 自行車。
該標準不適用于在其作為 EN 發(fā)布之日之前制造的 EPAC。
EN15194 測試項目大綱:
4 安全要求和/或防護措施
4.2 電氣要求
4.2.1 電路
4.2.2 控件和符號
4.2.3 電池
4.2.4 電池充電器
4.2.5 電纜和連接
4.2.6 接線
4.2.7 電力電纜和導(dǎo)管
4.2.8 外部和內(nèi)部電氣連接
4.2.9 耐濕性
4.2.10 機械強度測試
4.2.11 電動機輔助的最高速度
4.2.12 啟動輔助模式
4.2.13 電源管理
4.2.14 最大功率測量——發(fā)動機軸處的測量
4.2.15 電磁兼容性
4.2.16 失效模式
4.2.17 防篡改措施
4.3 機械要求
4.3.2 鋒利邊緣
4.3.3 安全相關(guān)緊固件的安全性和強度
4.3.4 突出部分
4.3.5 剎車
4.3.6 轉(zhuǎn)向
4.3.7 框架
4.3.8 前叉
4.3.9 車輪和車輪/輪胎組件
4.3.10 輪輞、輪胎和內(nèi)胎
4.3.11 前擋泥板
4.3.12 踏板和踏板/曲柄驅(qū)動系統(tǒng)
4.3.13 傳動鏈和傳動帶
4.3.14 鏈輪和皮帶傳動保護裝置
4.3.15 車座和座桿
4.3.16 輻條保護裝置
4.3.17 行李架
4.3.18 完整組裝的 EPAC 的道路測試
4.3.19 照明系統(tǒng)和反射器
4.3.20 報警裝置
4.3.21 熱危害
4.3.22 EPAC 控制系統(tǒng)的性能等級(PLrs)
4.4 重大危險清單
5 標記、標簽
5.2 耐久性測試
6 使用說明
我們秉承科學(xué)嚴謹?shù)墓ぷ鲬B(tài)度,以客戶為中心,高效統(tǒng)籌安排測試計劃,竭力縮短測試時間的周期,為客戶提供快捷、公正的第三方咨詢檢測等服務(wù)。服務(wù)區(qū)域遍布廣東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珠海、清遠、惠州、茂名、揭陽、梅州、江門、肇慶、汕頭、潮州、河源、韶關(guān)及全國各地如您有相關(guān)產(chǎn)品需要咨詢,歡迎您直接來電咨詢我司工作人員,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方案等信息,深圳訊科期待您的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