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歐盟新玩具指令(2009/48/EC)的化學協調標準,EN71-3:2013亦于2013年7月20日生效。與之前版本的EN71-3相比,2013版有了很大的變化。
為與2009/48/EC保持,EN71-3:2013根據兒童可能攝取的程度,玩具材料被分為三類,制定不同限量要求:
類別 | 類 | 第二類 | 第三類 |
玩具材料類別 | 類:干燥、易碎、粉末狀或柔韌的玩具材料 | 第二類:液體或粘性玩具材料 | 第三類:可以刮去的玩具材料 |
釋義 | 在玩耍過程中,從固態(tài)玩具材料中釋放出來的粉末狀材料。 | 可能被攝入體內和(或)發(fā)生皮膚暴露危害的流質或粘性玩具材料。 | 由于口咬、牙齒撕、吮吸或舔舐而被攝入體內的固體玩具材料。 |
示例 | 1.壓縮漆片 2.彩色鉛筆芯 3.粉筆 4.蠟筆 5.其它意圖留下墨跡或筆記的固體材料 6.橡皮泥 7.印模膏 | 1.作指畫用的水彩顏料 2.涂料、清漆 3.鋼筆墨水 4.液體粘合劑 5.膠水 6.啫喱狀軟泥 7.泡沫溶液 8.其它可接觸液體材料。 | 1.表面涂膜(涂料、清漆、油墨等) 2.塑料、橡膠、硅膠和其他高分子材料 3.紙質、紙板材料 4.紡織類材料 5.玻璃、陶瓷、金屬材料 6.木質、纖維板、骨質、皮質材料 |
兒童假定每日攝入量 | 100毫克/天 | 400毫克/天 | 8毫克/天 |
測試對象包括19項化學元素(其中三價鉻與六價鉻、有機錫與錫元素被分別計數,因此也可說是17項元素),保留了原來的8項元素的基礎上,又增加9項不同的元素,同時下調了大部分元素的遷移量的限值:
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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