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余量是指物料過篩后,篩上殘留物的重量占干試樣總重量的百分數(shù)。
篩余是指粉狀物料細度的表示方法,一定質量的粉狀物料在標準篩上篩分后留在篩上部分的質量比(%)。
篩余物為測量顆粒的一個名詞,如用200目的篩子篩一粉末,篩子下面20%,篩子上面80%,那么我們就稱這80%的粉末為篩余物。篩余物即篩分過后留在篩面上的比篩孔直徑大的大顆粒物質。
擴展資料:
建筑垃圾與篩余石分層填鋪厚度是根據(jù)砂坑內建筑垃圾、篩余石含量的比例或砂坑處理完使用要求的不同,建筑垃圾與篩余石每層填鋪厚度在0.50~1.00m。
例如:砂坑內建筑垃圾含量比篩余石含量多30%,分層填鋪比例為建筑垃圾:篩余石=(a+a×0.3):a,每層填鋪厚度還需根據(jù)上部建筑物使用要求確定,上部建筑物對地基土要求較高時分層厚度選取小值,上部建筑物對地基土要求較低時分層厚度選取大值。
建筑垃圾和篩余石分層回填強夯的方法包括動態(tài)設計法以及信息施工法兩種,具體的施工方法需要根據(jù)工程開挖土質的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對特殊情況使用特殊的施工方式。因此,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需要對工程現(xiàn)場的土質情況以及檢測數(shù)據(jù)進行及時的分析。
根據(jù)土質情況和檢測數(shù)據(jù)的變化及時調整方案,保證建筑垃圾和篩余石分層回填強夯設計符合上部建筑要求,避免施工事故的發(fā)生。此外,在建筑垃圾和篩余石分層回填過程中,還需要嚴格的控制其土質質量,避免將生活垃圾或含水量較高的建筑垃圾回填,從而影響地基處理效果達不到設計要求。
建筑垃圾及篩余石回填強夯至基底標高下一定距離,應回填天然級配砂礫石進行強夯處理,回填天然級配砂礫石墊層范圍應按基礎邊進行外擴;若建筑物基礎坐落在原狀土和回填土交界處,則將原狀土超挖一部分,在整個建筑基底回填天然級配砂礫石進行強夯處理,處理范圍也應進行外擴,以保證建筑物基底下土質的均勻性;對于建筑區(qū)域以外,可采用篩余石、建筑垃圾分層填鋪強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