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KC韓國新版KC標準KC 62133-2(2020-07)在2020年7月21日正式發(fā)布,目前已接受通過IEC 62122-2017版CB MOU來申請KC,舊版KC 62133(2019-02)標準可申請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開始廢除無法申請,屆時只能最新標準KC
62133-22021年1月1日起,針對使用在平板、手機、筆記本電腦上的可充電鋰離子電芯
(能量密度超過700Wh/L、超過4.4V充電電壓)追加成為KC安全認證對象,需要接受審廠,具體申請方式還需等待進一步的通知。
2021年8月1日起,最大速度不超過25km/h的個人移動設備(電動平衡車,滑板車,電動自行車)等使用的鋰電池成為KC對象。
干電池KC韓國《電器用品和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規(guī),自2020年11月15日起,將圓柱形電池及紐扣電池列入安全確認對象。
實行后,圓柱形電池及紐扣型電池的出貨及通關,均需先取得KC認證,包括在產品(整機)中使用的圓柱形電池及紐扣電池,也必須單獨取得KC認證后,方可在韓國銷售。
實行日期:2020年11月15日開始生效。
這類產品屬于安全確認對象,需寄樣品至韓國實驗室進行測試,不需要審廠,現(xiàn)已可以接受申請。